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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控烟是一道文明题,别把它做成选择题

2026-05-09 14:42 自贡市网络舆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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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20余年,《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迎来首次全面大修,这是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如今条款从26条扩充至6章34条,名称从“管理条例”改为“条例”,体现了从“管理本位”向“法治与服务并重”的治理理念跃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更在于被准确理解。5月1日,新规落地,舆论场上既有对无烟环境的期待,也有“谈烟色变”的误读。对这部深度重塑公共生活规则的法规,我们需要跳出情绪,回归理性,厘清其中的边界与深意。

“控烟”不是“禁烟”,法律划定的是公共空间的健康防线。新规施行后,“四川全面禁烟”的说法迅速流传,但这恰恰是对法律最大的误解。条例第四条措辞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其中,“禁止”针对的是公共交通工具和密闭公共场所,“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则是一项无条件的、覆盖任何场所的刚性禁令。“限制”则为部分场所合理划定吸烟区保留了制度空间。这背后是清晰的法律逻辑——管住二手烟对公共空间的侵袭,护住未成年人免受烟草诱惑,但不干涉私域的合理自由。控烟不是选边站队,要么全面禁烟、要么放任不管,而是理性平衡的必答题。烟草合法生产与流通,事关国家税利、烟农生计和烟草市场秩序,这一现实考量绝不能被片面解读。正因如此,条例既“控烟”,也规范烟草产业,体现的是理性与平衡。

向未成年人售烟最高罚50万,是本次修法最刚性的突破。新规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烟草销售网点,经营者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须要求出示身份证。同时,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也被正式纳入监管。此前,“烟卡”游戏在小学生群体中流行,新型烟草以花样翻新的形态围猎青少年,如今都有了明确的法律红线。50万元的重罚不是目的,而是让商家真正把“不向孩子售烟”从一句口号,变成本能的敬畏。

良法之成在于执行,新规落地仍面临现实挑战。《2024年四川省人群健康状况报告》数据显示,四川吸烟人口接近1800万,二手烟暴露率高达60.98%。当法治从“软倡议”走向“硬规矩”,改变的不仅是条文,更是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对烟民而言,控烟令是一道需要跨越的门槛,但更是一面镜子,吐出的烟雾,不应灼伤公共健康与体面。让边界清晰、呼吸自由,这是法治的进步,也是文明的刻度。(三分玉)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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