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座派出所里,副所长马某正为“查处任务”发愁。他想出的办法令人毛骨悚然:把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社会人员,让其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食,然后带人前去“查获”—一场抓捕行动就这样被炮制出来。
这不是电影剧本,这是2024年1月真实发生的事。2026年4月,马某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执法者,为了完成KPI,竟然亲手把毒品递给了6名孩子。判决书写道:“马某为完成涉毒查处任务,罔顾法律底线与职业操守,精心策划违法行径”。表面上看,是身为执法者的马某目无王法,知法犯法;从本质上来看,是考核机制出了问题。什么样的任务,能把一个派出所副所长逼成“毒贩”?答案昭然若揭:有考核就有任务,有任务就有数量,有数量就有排名,有排名就有人铤而走险。
管理学领域有个著名的效应叫“眼镜蛇效应”,概念源自19世纪英属印度的历史轶事。当时英国殖民政府为减少眼镜蛇数量,推出“每上交一条死蛇给予赏金”的政策,结果民众为获利养殖眼镜蛇,最终导致蛇患比政策实施前更严重。同理,禁毒考核本是为了消灭毒品,但若只看查处数量,就会出现“没毒可查就造毒来查”的荒诞局面。
马某这类为凑考核指标编造假案的现象并非孤例。2001年,甘肃临洮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文卓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缉毒大案考核指标、获取立功奖励和晋升机会,与毒贩勾结将毒品藏在出租车内栽赃司机,险些制造出一起死刑冤案。2017年,黑龙江某公安分局局长李某暗示民警找人冒充吸毒人员,编造假案26件,起因不过是“查获吸毒人员少,排名靠后,多次被领导批评”。从局长到副局长再到副所长,二十多年的跨度,荒诞剧的主角换了又换,剧本却惊人相似。畸形的考核制度如同一台巨大的造恶机器,把本该守护正义的人碾压成了正义的敌人,也让法律的尊严荡然无存。
根治顽疾,绝不能只停留在惩处个案。必须彻底摒弃“唯数量论英雄”的政绩观,重构考核体系。考核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急功近利的考核导向。考核的核心,应当是当地的高质量发展水平、民生福祉的真实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等,而不是脱离实际的冰冷数字。不管哪个部门,工作都应该求真务实、久久为功。只有回归初心与使命,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阳光运行,才能真正筑牢社会长治久安的制度屏障,让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黑仔)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余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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