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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黄龙景区最新通告

2026-05-17 22:16 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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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黄龙风景区发布

关于禁止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告

另外

熊猫谷发布部分区域暂停参观的提示

一起来看看

关于禁止在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告

为严格履行法定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与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和景区”)的生态保护与安全管理,维护钙华地貌、原始森林、高山湿地等自然景观的完整性与稳定性,保障大熊猫、川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珍稀植物生存环境,保障公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在保护区和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相关活动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和景区内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即未向公众开放、无安全保障、无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特别是严禁在黄龙沟源头区域、雪宝鼎高海拔无人区、丹云峡未开发峡谷等重点管控区域开展徒步、穿越、露营、探险、摄影采风、滑翔、滑雪等一切未经批准的活动。

二、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组织、招揽、诱导、带领游客或其他人员进入保护区和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违规活动。旅行社、户外俱乐部、网络社交平台等不得发布、推介相关非法进入线路及产品。

三、凡擅自进入保护区和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特别是核心保护区及重点生态管控区域,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钙华地质遗迹损毁、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或公共设施损坏的,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活动,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在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对组织非法进入的旅行社、户外组织等,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旅游行业黑名单。

黄龙景区供图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保护区、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违规活动者,除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责任外,因违规活动被困、遇险而产生的搜救、医疗、转运、交通等全部费用及直接损失,均由当事人及其组织者自行承担;引发安全事故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拒绝、阻碍保护区、景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个人及组织者,将列入黄龙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不文明行为记录”及“禁入黑名单”,终身或五年内不得进入保护区、景区从事任何形式的旅游、考察、拍摄、科考等活动。

七、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松潘县公安机关、林草部门将通过联合巡查、监控预警、网格化管护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进入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查处。

八、危险提示:黄龙保护区、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多位于高海拔、地形复杂、气候多变地带,存在严重缺氧、极端低温、突发暴风雪、山洪、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风险,且通讯信号缺失、救援难以抵达。加之该区域分布有大量脆弱钙华滩流、冰碛湖、高山草甸等地质遗迹和生态系统,一旦进入,不仅极易引发高原肺水肿、失温、跌落、迷路等危及生命的重大安全事故,还将对不可再生的钙华景观、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毁灭性破坏。

九、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郑重呼吁广大游客和户外爱好者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规安全的区域开展旅游休闲活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区和景区保护工作。维护保护区和景区的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游客及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违规进入及组织行为。

举报电话:0837-7249315;0837-7249110。

特此通告。

四川黄龙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黄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6年5月17日

关于熊猫谷小熊猫生态放养区部分区域暂停参观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游客朋友:

为进一步提升小熊猫生态放养区游客参观体验,丰富小熊猫科研保护功能,园区将于2026年5月18日起对小熊猫生态放养区内的登山步道区域部分设施进行为期约50天的改造升级工作,届时登山步道区域将暂停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期间,小熊猫生态放养区内的游览步道区域仍可正常游览参观,游客可在区域内观赏到自由活动的小熊猫,熊猫谷内回归产房、大熊猫别墅等区域也会正常开放。

请各位游客朋友提前做好游览规划,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熊猫谷旅游咨询热线:028-87296600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5日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余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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