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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汛情造谣博流量?依法处罚!

2026-05-20 08:49 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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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湖北遭遇持续强降雨

全省上下众志成城、全力防汛

然而

就在这关键时期

几条“事发武汉”触目惊心的视频

在社交平台传播

网传视频谣称

城区积水严重、车辆被淹

迅速引发网民关注与焦虑

经武汉警方核实

相关内容均为谣言

不实信息的典型案例

↓↓↓

5月18日清晨,网民许某在一网络社交平台发贴文称,“武汉特大暴雨引发水漫大街”,并附上街头淹水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当地居民恐慌。

经核实,发现涉事地并非武汉。

据许某交代,为博取流量,其故意将外地过往暴雨积水的网络视频篡改为武汉雨情,随意编造不实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许某给予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

在湖北襄阳

也出现了此类汛情谣言

发布者从互联网搜集

外地及往年的暴雨受灾视频

剪辑拼接后

编造成本地汛情虚假信息

只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流量之上没有免罚金牌

哗众取宠终将付出代价

网警提醒

一、防汛救灾中的谣言类型

• 虚构数据型

捏造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数据。

• 旧闻翻炒型

修改灾害图文时间,当作近期事件扩散。

• 伪造救援型

虚构场景,冒用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

• 夸大其词型

对真实事件添油加醋,扰乱视听。

二、谣言的危害

01 对社会及公众影响

• 牵制社会注意力与救援资源,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生活秩序。

02 对防汛救灾工作影响

• 干扰救援部署,影响防汛救灾工作。

03 法律后果

• 造谣行为触犯法律,承担相应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中相关规定。

三、应对措施

01 权威部门

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信息,以正视听。

02 网络平台

履行责任,加强审核,及时处理谣言。

03 网民受众

提升辨别能力,不信、不传未经证实信息,关注官方发布,学习识别谣言技巧。

网警普法小知识

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余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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