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评论员 郭剑夫
近日,有多起网购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登上热搜:
安徽合肥一男子花719元网购白色女款睡衣作为520礼物,收货后竟谎称收到的是黑色男款睡衣,并将男款睡衣退回,成功完成“0元购”并拿回货款。直到浙江商家深夜驱车4小时赴合肥报警,该男子才因诈骗被依法行政拘留9日。
江苏苏州某小学网购45把一次性红伞使用后,全部写有学生姓名且存在明显破损的雨伞被全损退回,商家损失达数百元,经舆论发酵后校方家委会才致歉补款。
河南一榴莲商家则遭山东买家恶意“仅退款”,买家收到190元冷冻榴莲果肉后,以“发霉”为由骗取平台退款,实则已将榴莲食用。商家两次驱车往返1600公里、自费数千元赴当地取证,最终警方查实买家造假,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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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多起网购事件,共同折射出当前部分消费者正在利用无理由退货中的规则漏洞“薅羊毛”。
上述多起网购事件,共同折射出当前部分消费者正在利用无理由退货中的规则漏洞“薅羊毛”。
今年1月,本报曾发表评论文章《“0元购”尽头是铁窗》指出,“薅羊毛”本是精打细算的生活智慧,如今却异化成一些人“能薅尽薅”的畸形心态。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为解决网络购物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后悔权”的善意制度设计,如今为何沦为“薅羊毛”工具?
必须厘清的是,“无理由”绝不等于“无条件”,更不代表可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像调包欺诈、归还已使用且污损的商品,显然超出了“查验”或“试穿”的合理范畴,是对规则漏洞的恶意钻营。
当个别消费者把平台规则当成了占便宜的手段,最终埋单的往往是诚信交易的参与者。为了防范风险,商家不得不提高售价、设置“巨无霸吊牌”或加装防调包扣,这些防御性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普通消费者,导致购物体验下降、商品价格隐形上涨。长此以往,信任基石一旦松动,电商生态将陷入“多输”困局。
堵住漏洞,不能仅靠商家“千里追凶”式的无奈自救,更需要平台与监管的协同发力。电商平台应利用大数据优势,建立消费者信用档案与异常退货识别模型,对高频、明显的恶意退货账号进行梯度管理乃至黑名单处理,当好买卖双方公平的“裁判员”。监管部门则需进一步细化“商品完好”与“恶意退货”的界定标准,对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亮剑。
权利与义务应当对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绝不意味着纵容投机取巧,只有让诚信回归,让滥用规则者付出代价,才能让“无理由退货”真正行稳致远。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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