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从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日常监管强化等方面细化相关要求,专门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织密织牢幼儿饮食安全防护网,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2025年的甘肃天水幼儿血铅异常事件,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涉事幼儿园的行为令人震惊,后果令人痛心,教训也极其深刻,充分暴露出一些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该《规定》。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我们希望通过《规定》,向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让孩子们吃得更健康吃得更安全,既是幼儿园最基本的主责主业,也是监管部门的初心使命。”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力度,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坚决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孩子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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