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2026年6月12日20时许,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三轮车驾驶员报警,称其当日18时许与一辆奥迪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勘查时,发现事故痕迹与常规追尾事故不符,涉事女子郭某甲、郭某乙神色慌张、言辞闪烁,疑点重重。
民警随即调取全省事故记录比对核查,发现二人近期在成都、自贡、德阳、宜宾等地,多次与燃油三轮车发生类似碰撞事故,作案手法高度一致。交管部门立即将线索移交刑侦大队,民警连夜取证、突击审讯。

经查,自2026年3月起,郭某甲、郭某乙为牟取私利,专门租赁奥迪豪车,利用三轮车驾驶员多选择私了的心理,趁三轮车变道时故意加速撞击,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二人借机夸大车辆损失,以高额修车费、追责为由敲诈勒索受害人。二人先后跨多地作案6起,非法获利一万余元。目前,郭某甲、郭某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荣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郑皓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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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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