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该案中,劳动者诉称用工单位为减少用工成本、规避风险,要求劳动者自2014年起改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将二者关系从劳动关系转为劳务派遣关系,但实则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均无实质变化。为此,合议庭以小见大,主要抓住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一争议焦点进行审理,从是否形成人身隶属、是否构成组织从属、是否支付劳动对价、是否利用生产工具等要点进行审查。
最终,法官从解决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经释法明理,使得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劳动者当庭撤诉。该案的处理,对于实质性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有利于后续审理事实劳动关系认定。
为进一步扩大此次示范诉讼的透明度,本次庭审不仅邀请了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组织的一员参与庭审,还邀请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及群众旁听此次示范庭审。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对于规范企业用工、劳动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意义重大。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示范诉讼是贡井法院对省法院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要求的深刻践行,有利于强化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有效减少类型化纠纷增量、提升化解质量、维护公平正义。下一步,贡井法院将进一步精细化审理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示范性案件,并有效推动庭审与调解有机衔接,推进批量化调解落地见效。
编辑:郑鑫玉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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