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记者7月9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由省民政厅牵头制定的《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推荐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该《规范》将为全省养老机构开展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提供统一遵循,提升失能照护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失能老年群体规模较大,失能照护是老年人及其家庭最迫切的民生需求之一。此前,全省失能照护领域缺乏专项省级地方标准,不同区域、不同机构的照护服务执行口径不一,服务质量评价缺少统一的省级规范依据,不利于失能照护服务整体提质。
《规范》聚焦民生刚需,完善失能照护标准供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标《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充分吸收省内外成熟照护经验,结合我省养老机构运营实际编制而成,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失能照护领域的地方标准供给,为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服务开展、行业监管评估、服务优化改进提供全流程规范指引。
《规范》共六章,覆盖失能照护服务全流程各环节,构建起覆盖失能照护全流程的服务规范框架。《规范》从机构资质、管理制度、环境设施、人员配置、服务准则、安全防护等方面明确基础服务保障要求,夯实失能照护服务软硬件基础;围绕失能老年人照护核心服务环节细化服务规范与操作要求,为一线照护工作提供清晰指引;同步建立服务评价、投诉处置、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服务质量动态提升的闭环。
《规范》的发布实施,为养老机构开展失能照护服务提供操作参考,明确行业监管与服务质量评估的规范依据,将进一步缩小区域、机构间服务水平质量差距,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安全与服务品质标准支撑。
据悉,以《规范》发布为契机,我省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与落地指导,推动全省养老机构对照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员培训、完善设施配置,逐步将地方标准要求转化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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