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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收购出售巨嘴鸟被查获,成都天府公安提醒:这些鸣禽慎养

2026-07-12 15:49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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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秦勇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聚焦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问题,成功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去年,张某某非法收购1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巨嘴鸟,从省外非法运输至一养殖场进行饲养,并非法出售。在饲养过程中,有的巨嘴鸟死亡,且两只活物被张某某分别以4万元和3万元的价格卖到省外。天府新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指令后,请专业机构对相关鸟类物种和价值进行了鉴定、评估,并立案侦查,最终将张某某抓获。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资料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巨嘴鸟

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不少群众出于爱好饲养鸣禽,误以为“只是养几只小鸟观赏不碍事”,全然不知一些笼养鸟类早已列入保护名录,无证买卖、私自家养均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例如,因颜值高而备受喜爱的画眉、红嘴相思鸟、鹩哥、蒙古百灵等传统笼养鸣禽,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只要野生动物价值达到法定金额的,都将依法受到严惩。

哪怕是路边捡拾受伤野鸟、亲友赠送野生鸣禽,只要无合法繁育许可、来源证明,长期在家饲养同样违法;若捡到受伤飞鸟,切勿自行救治饲养,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站处理。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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