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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起火,3死2伤!一个动作瞬间加剧火势

2026-07-22 11:43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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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2时30分许,贵州遵义仁怀市龙井镇福泉社区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一家五口3人死亡、2人受伤。

近日,贵州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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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具体情况

调查报告介绍,事故建筑为村民自建的三层砖混结构房屋,内部设有一部敞开式楼梯(俗称“通天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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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建筑各层分布图

事发当日凌晨,一家五口正在三楼卧室休息。凌晨2时30分许,建筑一层吊顶夹层东北角电气线路发生故障,产生高温电弧,引燃周围纸箱、PVC管、木板等可燃物。火势迅速扩大,有毒烟气通过敞开式楼梯和采光井(“烟囱效应”)向上蔓延。

2时38分许,三层出现浓烟,户主王某夫妇被熏醒。王某从三层冲下一层查看,并打开一层的玻璃门呼救,此举导致大量新鲜空气涌入火场,火势瞬间加剧。

2时46分许,王某逃出室外呼救,与邻居使用灭火器尝试扑救,但因火势过大未果。

事故造成王某的妻子、儿媳及年仅4岁的孙子不幸死亡,王某及其长子受伤。


事故原因

经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建筑一层吊顶夹层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纸箱、PVC管、木板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

火灾蔓延扩大原因为:

1.“通天楼梯+采光井”形成烟囱效应:建筑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敞开楼梯和采光井,成为火势和有毒烟气垂直蔓延的高速通道,导致烟气在2分钟内即从一层蔓延至三层。

2.火场荷载大,燃烧产生剧毒烟气:一层储存的油漆、塑料扣板等化工制品,加之墙面、吊顶使用大量木料装修,燃烧后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和氰化氢等剧毒气体,严重降低能见度,致人短时间内窒息死亡。

3.错误扑救行为加剧火势:户主王某在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打开一层大门,为火场引入大量新鲜空气,导致回燃或轰燃,火势瞬间扩大。


事故主要教训

1.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户主王某在明知家中存在照明灯失灵隐患时,听之任之;自行敷设的线路无视基本安全规范,将易燃物堆积在电气线路周围。

2.建筑结构缺陷叠加户主不安全行为,火灾风险急剧升高。事发建筑 “通天楼梯”的构造,在火灾中成为致命“烟囱”,属于先天性结构缺陷。同时,户主采用木质材料装修吊顶,在吊顶夹层及一层地面大量堆放纸箱、塑料扣板、PVC管等可燃杂物,将居住与储存功能混杂于同一空间等不安全行为,人为放大了建筑火灾荷载和烟气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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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一层吊顶概貌复原图

3.居民自救逃生技能缺失。户主王某发现火情后,在浓烟中盲目穿越起火层下楼,导致吸入毒烟受伤。其余4人集中在三楼靠近楼梯的卧室,未采取任何封堵烟气、选择避难间等措施,缺乏基本逃生技能。






火灾发生时,正确逃生可化险为夷

错误做法则可能让人错失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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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历来是防火重点场所
不少自建房存在
消防基础设施较差
防火设计不足等问题
一旦起火
火势和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至整栋建筑
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防范自建房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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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火灾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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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材料易燃:部分自建房在建设时,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作为顶棚或墙面材料。室内采用可燃材料分隔,达不到防火分隔要求,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

“三合一”现象普遍存在:居民自建房,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消防安全条件差。楼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

疏散通道不规范:大多自建房只有一个楼梯,发生火灾难以逃生,加上建筑窗户大多安装防盗网窗或铁栅栏,没有开设逃生窗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影响火灾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不配备消防设施:部分自建房没有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没有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消防安全器材,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扑救和逃生。

不规范用电:部分自建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意安装连接电气设备,室内电线纵横交错,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电气线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极易老化损坏,引发火灾。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建房使用人员复杂,防火意识普遍淡薄,缺少系统的消防知识培训,对于火灾的危险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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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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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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