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经营者在市、区(县)消委会的指导下,可在重点商圈、特色街区、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商场门店(柜台)等场所开展活动。参加活动的经营者经各区(县)消委组织审核后,可免费获得中消协统一制作的全国“3·15金秋购物节”活动海报使用权,并在门店(柜台)等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张贴。
根据活动要求,参加活动的商品自2025年以来,须没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没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品,原则上应规范使用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来源可溯、信息可查。对于“消费查”入驻商家、放心舒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伴手礼”企业以及参加过2025年“3·15金秋购物节”的经营者,予以优先考虑。
在此,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提醒,有意向参与的商家,请于2026年8月15日之前向各区(县)消委会领取申请表及承诺书。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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