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融媒记者 王乐乐
近日,富顺县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查处一起危险化学品装置拆除作业违法违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该公司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6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富顺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在进行长丝装置等危险化学品装置拆除作业。执法人员随即对该企业拆除作业的备案手续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经查,该公司在拆除作业启动前,未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备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同时,拆除作业现场周边未设置警示带和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措施严重缺失,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编辑:欧亚非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