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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生态法典共护绿水青山 贡井区开展联合普法活动

2026-08-13 11:21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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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张君亮

8月13日,贡井区人民法院联合贡井生态环境局开展“落实生态法典 守护绿水青山 共绘美丽家园”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旨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推绿色生产、低碳生活,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低碳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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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方供图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主题横幅、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面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重点条款,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围绕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固体废物处置、生态损害赔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工作人员结合真实司法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解读法律规定,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环境污染维权、生态损害索赔等问题的咨询,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守法护绿的良好意识。

知识链接:
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关联群众日常生活与企业生产经营,是全民必须遵守的生态法治准则。

围绕居民生活,法典明确公民享有生态环境知情权、监督权、举报权,遇油烟扰民、施工噪声、污水乱排等问题,可依法投诉维权。同时,明确个人法定义务,需践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配合生态环境管控措施。严禁居民楼、商住综合楼新增油烟餐饮项目,从严整治身边环境污染问题,全方位守护群众居住环境。

围绕企业生产,法典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所有排污企业必须持证排污、依规排污,严格落实废水、废气、固废、土壤、噪声全流程治理要求,规范台账记录、自行监测工作。企业需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政策,杜绝未批先建、数据造假、违规排污等违法行为。

针对法律责任,法典规定企业环境违法将面临高额罚款、按日连续处罚、生态损害赔偿及生态修复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单位及责任人刑事责任,形成刚性生态法治约束。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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