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政策,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提升帮扶精准度而推出的重要举措。所谓“分型”,即依据存续时间、经营规模、纳税和雇员人数等指标,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类,实施差异化帮扶。在分型基础上,对经营状况好、发展认可度高的个体工商户,进一步评定为“名”“特”“优”“新”四类纳入名录,进行重点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名”即知名类,要求品牌有一定影响力或市场占有率;“特”即特色类,依托区域文旅资源经营地方特色产品与服务,持有相关认证;“优”即优质类,强调长期诚信经营,拥有老字号、非遗等传统文化标志;“新”即新兴类,指从事新技术新业态经营,或依托互联网开展创作、直播等活动且经营状况良好。
申报对象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分类来源。但申报日前两年内存在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未修复、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欠缴税费款、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的,不得申报。此外,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只能选择其一申报,且每次仅能选择一种类型填报。
申报期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通过电脑或微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完成自主申报。同时,对有代表性、亟需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等,经有关部门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推荐单位在申报期内将推荐表交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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