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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人“扶”得安心,而不是“服”得憋屈

2026-08-26 16:29 天府新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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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又有升级版:8月17日,湖南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突然失去意识晕倒,女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不幸离世,老人家属向店主索赔10万元。最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女店主支付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金”。

目前,相关部门提出愿意将赔偿款补贴给女店主一家,当地一家企业负责人也专程上门送上了2万元慰问金。这起事件的最终结局似乎比较圆满:好人有好报。然而,个案的和解远不足以消弭争议——其背后关于法治底线、道德边界与基层治理逻辑的多重拷问远未结束,值得深省。

“人道主义补偿金”背后的无奈,耐人寻味。据报道,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确认女店主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女店主以人道主义名义“补偿”死者家属1.9万元。网友们不服:真正的人道主义补偿,应该是发自内心的主动帮助与善意馈赠,无责却要支付补偿金,并冠以“人道主义”的前缀,这不就是息事宁人吗?这难道不是对善意与法治的双重透支吗?

不能让“好人条款”只是在纸上沉睡。被誉为“好人条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也写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言之,有过错才担责,无过错不赔偿。“好人条款”出台后,被普遍认为做好事有依靠,解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反观此事,法律虽然确实免除了店主的“责”,却未能免除她被堵门、被耗到身心俱疲的“现实代价”。当守法行善的成本远超依法免责的收益,“好人条款”便极易成为一纸空文。

不能陷入“谁闹谁有理”的怪圈。据媒体报道,双方调解后,逝者家属坚持索赔10万元,声称要把老人遗体放到牌馆门口,后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赔偿金额才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最终,还是“闹得厉害”的一方占据了上风。最高法曾发布多起关于善意施救、见义勇为的典型案例,旨在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的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在具体事件中,应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有理不用闹,无理闹了也没用。“谁闹谁有理”的畸形风气必须狠刹,因为它不仅会使做好事的人寒心,也在蚕食社会公平正义。

图片

画面由AI生成

不能只做“和稀泥式调解”。店主儿子称,8月23日晚相关部门提出愿意将赔偿款补贴给他们,目前正在协商中。如若这笔赔偿款到位,店主一家的经济损失或许将得以弥补,但并非“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如果店主无责,为何要第三方为逝者家属的无理索赔买单?这究竟是补偿好人,还是为“和稀泥”的调解结果善后?真正应该去做的,是依法明确告知逝者家属索赔于法无据,而非用一笔新糊涂账去抹平旧糊涂账。

女店主一家表示,这两天有很多人对他们表示了慰问和鼓励,感觉很温暖。“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事或人,还是会站出来,尽自己一份力去帮一把。”如果每一次善举之后,等待好人的不是法律坚定的撑腰,而是“耗不起”的纠缠与妥协,那么心会一点点变冷,“扶不扶”这个难题,也永远不会有肯定的答案。令人欣慰的是,此事曝光后,全网众多网友力挺女店主,恰恰说明人人心中都有个善字。

女店主那句“下次还会帮”,是本次事件中最令人动容的亮色。全网的力挺,更映照出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深切期待。让善意不再忐忑,需要法律的长效护航,也需要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担当。愿每一次挺身而出,都不必在事后经历“煎熬考验”;愿每一束微光,都能在制度的守护下,汇聚成照亮前路的温暖火炬。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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