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自贡市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自贡市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自贡市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全文公布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10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自贡市自流井区滨江路4号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64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贡市小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grdfgw@163.com;
(三)通过其他方式反馈的,可联系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人:邓恩泽;联系电话:0813-5886667;传真:0813-2202349。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