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9月6日,中超联赛第26轮,成都蓉城客场0:0战平河南队,球队未能实现提前4轮夺冠的目标。
有网友发出视频称,韦世豪在赛后的行为激怒了河南球迷。大量网友向韦世豪的社交媒体发送私信,对其本人、妻子乃至年仅2岁的女儿进行辱骂。目前,韦世豪妻子已向警方报案。
这一事件不仅引发公众对网络文明的热议,更触及法律底线。针对采取私信辱骂等网络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受害人如何取证等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首信(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尚响军。他就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证据固定及维权路径进行了详细解读。
成都蓉城俱乐部接受采访时表示
韦世豪不便正式回应
对于韦世豪赛后的争议行为,目前中国足协尚未对韦世豪进行正式处罚。成都蓉城俱乐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情已经过去,希望韦世豪本人不要受太大影响,该负责人透露:“他已经前往国家队报到,估计近期也不便正式回应此事。对我们球队来讲,下一轮将缺少韦世豪、菲利佩和拜合拉木,对阵容的影响很大,不过就算这样,球队也会克服所有不利因素,全力争取提前夺冠。”
目前,部分极端网友向韦世豪的社交媒体发送私信,不仅对球员本人进行辱骂,更波及了他的妻子和年仅2岁的女儿。
面对愈演愈烈的网络暴力,韦世豪妻子在个人网络账号评论区回复网友关心时,明确表示“已报警”。
网络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对未成年人违法应当重处
网友对韦世豪及其家人进行私信辱骂等,算不算犯罪?尚响军说:“利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构成寻衅滋事罪;公然贬损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亦可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尚响军特别指出,此次攻击对象包括2岁儿童,属于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针对“躲在屏幕后面骂人不用负责”的错误观念,尚响军解释,网络辱骂何时升级为刑事犯罪,主要看是否达到法定“情节严重”的门槛。
“诽谤罪的标准相对明确,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或者造成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尚响军说,侮辱罪则需综合考量手段的恶劣程度、传播范围及对受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寻衅滋事罪则侧重于是否多次辱骂、恐吓并破坏社会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侮辱罪和诽谤罪原则上需要受害人自行提起刑事自诉,但若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后果,也可转为公诉。
网络暴力行为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外,施暴者在民事上还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责任。
部分网友提出“是韦世豪挑衅球迷才招致骂声”,尚响军明确表示,这在法律上绝不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免罪金牌”。
尚响军分析,韦世豪的争议行为可能涉及赛场纪律,而部分网友实施的网络暴力行为却涉嫌违法犯罪。
尚响军表示:“公众人物对批评的容忍义务也只限于其本人,绝不可能延及家人。球场上的争议应当止于球场,网络空间同样不是法外之地。”
受害人如何维权
应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遭遇网络暴力的受害人报警后,应该如何有效固定证据?尚响军表示,关键是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截屏必须同时保留辱骂文字、发布者账号信息和发布时间;录屏则应从登录账号开始全程记录直至展示完私信内容,且不得剪辑,最好连设备时间一并录上。”尚响军建议,若条件允许,受害人应尽快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取证。
同时,公安机关可依法要求网络平台提供侵权人的IP地址和注册信息,从而锁定匿名者背后的真实身份。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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