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 自贡融媒记者 曾鹏程/文
《自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8月27日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9月24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规从一份人大代表议案破土,历经九年接力、三审打磨成型,凝聚的是自贡人大各项工作合力,是以法治思维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注脚。

指针拨回2018年1月,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安区代表团提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议案》。彼时,审批烦琐、政策落地难等问题困扰不少企业,这份议案切中痛点,被列为大会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
市政府围绕办理该议案,制定系列政策措施,从多个方面细化落实,出台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政策措施、鼓励城区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实施办法等惠企政策。议案的扎实办理,不仅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更开启了自贡人大持续用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序幕。
2019年,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将《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督促市政府制定了五大方面29条措施推动落实。连续两年议案办理,既积累了经验,也暴露出制度刚性不足的短板。同年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四川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率先作出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决定,从制度保障、政务服务、法治环境等6个层面搭建框架,还明确提出实施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等。《决定》的出台,为后续持续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依据,标志着自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政策引导迈入制度化新阶段。
此后七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按照“一年一主题”,打出监督组合拳,从减税降费到政策兑现,从“拿地即开工”到拖欠账款治理,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构建起全覆盖、全链条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2020年,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首次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全省首创惠企政策“一窗兑现”资金池,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9亿元;2021年,组织开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着重对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政策措施落实、妨害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提出完善修改法律法规和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 ;2022年,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情况视察,形成《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调研与思考》,并通过听取政府专项报告,推动自贡探索“免申即享”改革,当年就帮助民营经济市场主体退税减税51.32亿元,减免社保费用3.55亿元;2023年,聚焦“拿地即开工”改革监督,长盈精密项目从拿地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仅30个工作日,审批效率缩减82%,实现“当年签约、当年拿地、当年开工、当年投产”;2024年,聚焦政务服务开展专题询问,监督触角从宏观政策延伸至水电气接入、用工稳工、融资担保等具体环节,从“破题”走向“攻坚”;2025年,又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推动惠企政策在园区层面进一步落地见效;2026年,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努力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诸多障碍。

连续多年对营商环境的监督实践,让市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仅靠政策推动,还应有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2024年5月,立法项目全面启动,市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牵头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并委托四川轻化工大学专家团队组成立法课题组,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理论和实践开展了系列调研,结合我市经营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照北京、上海、浙江、广州、成都等地条例进行吸收和借鉴。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贯穿始终,向分管市领导、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到四区两县进行调研,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立法协商会,征求到意见建议121条、采纳80条。
“市级和区县级都应该分别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制度,更好的对接政府与企业。”在立法听证会上,自贡航空产业园提出的意见,引起大家的共鸣,并得到采纳。

在立法专家论证会上,“关于营商环境监管执法‘综合查一次’以及鼓励运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建立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率”等建议,引起与会人员的广泛讨论并得到一致支持,对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意见。
在立法协商会上,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聚焦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以及政府应当采取的支持和保护措施进行了充分交流,精准提出了众多建议诉求,成为了重要参考依据。
2025年10月30日,条例(草案)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2026年2月26日,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讨论审议,形成一审意见、二审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向省人大及省级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今年8月,条例(草案)在第三次审议期间,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推动高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要素保障、项目审批验收、企业账款清欠、司法保障、企业退出、融资难题等方面提问,问题真切反映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应询单位不回避现实矛盾,逐项认领并说明整改路径。
这场专题询问与次日的条例表决形成呼应——监督中发现的痛点,正是立法所要破解的难点,并以此为依据形成了三审意见。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蒋宗涛介绍,《条例》的制定实施,有助于进一步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从立法层面保护经营主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不分章节、共27条,篇幅不长却字字千钧。它不追求“大而全”,而是聚焦市场主体反映最集中的领域。
【关键词】地方特色
《条例》彰显“自贡元素”。将自贡特色作法上升为法规,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健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支持发展低空物流、冷链物流,统筹推进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无缝衔接——这与自贡作为全省低空经济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的定位高度契合,是地方立法服务特色产业的匠心之作。
【关键词】固化成果
《条例》将九年来人大履职推动政府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固化。一是固化政企沟通机制,将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政务服务评价制度、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等制度纳入法规。二是固化监管执法规范,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上升为法律要求,禁止随意“普遍停产停业”。三是固化权益保护措施,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关键词】诚信制度
《条例》明确,专设政府诚信条款,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同时,建立健全防范和治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将拖欠企业账款纳入审计范畴,对未完成清偿计划、新产生拖欠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运用限制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预算管理、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顽疾,从此有了明确的法律约束。
【关键词】常态化监督
《条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九年来人大实践确定为法定报告制度,为常态化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条例明确建立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作为监督员,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
【关键词】规范监管执法
《条例》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行科学监管、规范执法。一方面,优化监管方式,梳理涉企检查事项、制定科学检查计划,推广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实行合并检查、联合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另一方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禁无法定依据的执法行为。明确对市场主体采取强制措施、开展专项整治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强化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稳定性保障。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条例》的施行不是终点,而是自贡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建设迈向纵深的新起点。当政策推动升级为法治保障,当企业诉求转化为法律条文,盐都大地正成为市场主体安心创业、放心发展的热土。(由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编辑:尤洋
责任编辑:卜一珊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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