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1 自贡市荣县钟某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
2026年3月18日,荣县市场监管局对 “重回90年代现炒(川湘菜)” 餐饮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钟某在多个外卖平台注册开设5家名称各异的网络餐饮店铺,所有店铺的食品加工、取餐出餐均为同一经营地址,但平台公示的经营主体、证照、经营地址信息各不相同,均与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身为持证经营的餐饮商户负责人为规避监管、扩大线上经营渠道,通过伪造《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开设1家网店、借用他人及家庭成员证照开设4家网店,违规搭建多家线上店铺,刻意填报虚假经营信息,构成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违法行为。
目前,荣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案例2 巴中市南江县长赤镇利琼外卖配送部(袁某)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2026年3月10日,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南江县长赤镇利琼外卖配送部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小镇外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运营商郑州夺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负责该镇平台运营工作,当事人先后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24日,使用图像处理软件修改南江县长赤镇金色香面店、南江县长赤镇仕超餐饮店、南江县长赤镇飞飞烧烤店、南江县长赤镇大仲小吃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图片载明的发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从而让本已下线或即将下线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继续在平台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目前,南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当事人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案例3 四川沁福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案
2026年5月21日,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时,对当事人四川沁福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入驻商户未公示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经查,当事人对入驻该平台的105家食品经营者存在资质审查问题,其中对13家仅收集营业执照未审查许可证明、对92家任何资质证明都未审查,且当事人自运营以来未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目前,宜宾市江安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琴饮品店涉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案
2026年5月22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45热线交办线索,反映辖区蜜雪冰城门店存在收费为员工代办健康证的问题。6月4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提供地址,对当事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龙琴饮品店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比对核验证件样式,查实店内6份从业人员健康证均为虚假证件,对应人员均未参与正规体检。经查,当事人经营者牟某自2024年起违规办理虚假健康证供员工上岗使用。2026年以来,其以每人40元的标准向员工收取代办费,通过微信渠道批量违规办理虚假健康证,累计超30人次,且其明知该办证渠道无需体检、不符合正规办证流程,仍持续操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且涉案数量超30本,情节严重。
目前,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例5 成都市成华区丁先生蛋糕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案
2026年5月22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外卖平台开展网络餐饮证照核查时,发现 “丁先生蛋糕·品质鲜作(东郊记忆店)” 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执法人员赴公示经营地址现场核查,查实该地址实际为民宿,并无蛋糕经营活动,且外卖平台上传的证件所载监管机构、监管人员信息与辖区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成华区丁先生蛋糕店的经营者丁某注册成华区、锦江区两家蛋糕店营业执照,在外卖平台开设东郊记忆店、春熙路太古里店两个线上店铺,仅锦江区门店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实际生产制作。成华区门店无实体经营场地,线上订单全部由锦江区门店加工配送。为通过平台入驻审核,丁某默许平台工作人员上传来源不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到期后,又使用PS修图手段篡改证件有效期,变造虚假证件继续上线经营。
目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例6 广安市邻水县思琦炸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2026年4月23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对当事人邻水县思琦炸鸡店现场核查时,在店铺操作间查获1袋已开封、超过保质期的榴莲芝士风味酱。经查,该店办理有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于2025年10月从上一个经营者王某处接手门店及剩余食材,涉案过期酱料为接手所得。2026年4月5日,当事人将该过期酱料作为蘸料,搭配炸鸡套餐通过外卖平台对外销售,因酱料随餐附赠、未单独收费,无法核算具体使用量,经测算本案货值金额为28元。
目前,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归宿茶楼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并违规经营高风险食品案
2026年4月22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青川县乔庄镇归宿茶楼店(店招“云享归宿”)在微信小程序“云享归宿茶咖”线上店铺销售自制蛋糕、雪媚娘、奶油罐子等裱花糕点,涉嫌违规经营法律禁止的高风险食品。经查,当事人青川县乔庄镇归宿茶楼店在经营期间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的“可可百利58%苦甜黑巧克力”食品原料用于制售食品25份,现场查获各类过期食品原料5100克,销售金额304元,货值金额488元,同时,当事人通过网络渠道发布售卖信息,并在微信小程序线上店铺同步接单违规制售裱花蛋糕20余种。
目前,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49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四川酷优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审查义务案
2026年6月4日,南充市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多扶市场监管所转办群众举报,反映面向南充科技职业学院运营的“优米校园”外卖平台,存在放任无资质摊贩入驻、经营地址不实等问题,存在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同步开展线上电子取证、线下实地摸排,查实平台由当事人四川酷优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经查,当事人2025年8月上线平台,9月起在校内开展外卖配送,2026年5月转让平台,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其运营阶段。2025年9月至2026年5月,平台入驻餐饮商户72家,其中10家商户仅有食品摊贩登记卡,不具备网络餐饮入网资格。当事人未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资质审核履职缺位,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且涉案平台已完成转让,违法行为不再延续,造成的危害后果较轻。
目前,南充市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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