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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猫咪砸坏车辆天窗,猫主人拒赔称“只是临时投喂”,法院:承担70%赔偿责任

2026-10-11 22:14 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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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贾知若

近日,南江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只宠物猫从高空坠落砸坏车辆天窗,猫主人拒赔,最终法院厘清权责、依法判决双方按过错比例担责——猫主人承担70%赔偿责任,某汽车养护中心自行承担30%损失责任。

猫从天降砸坏天窗

2025年11月,市民严某将车辆送至某汽车养护中心维修。因车辆进水需晾晒零部件,该汽车养护中心工作人员擅自将车辆停放于门店前人行道。该路段明确设置禁止停车标识,且紧邻高层楼栋,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2025年12月3日下午,一只宠物猫从高空意外坠落,直接砸中车辆天窗,造成天窗骨架变形、设备受损,无法正常使用。

事故发生后,小区物业在业主群发布寻主通知,住户姚某主动认领坠楼猫咪,并将猫咪送医救治,同时主动与某汽车养护中心对接协商赔偿事宜。

经专业机构定损,车辆需整体更换天窗总成,维修费用共计5000元。然而,在后续协商过程中,姚某以“猫咪为流浪猫,自己仅临时投喂,并非饲养人”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未果,某汽车养护中心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依法定责

争议焦点一:谁是责任承担主体?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姚某在猫咪坠楼受伤后,主动认领、送医救治,且积极与受损方协商赔偿,一系列行为足以认定其为猫咪的实际饲养人、管理人,对宠物负有法定看管、约束义务。其辩称仅为临时投喂,不属于饲养人的理由,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争议焦点二:损失赔偿如何划分?

法律同时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责任。

案涉车辆停放位置为禁停人行道,某汽车养护中心明知该处禁止停车,且毗邻高层建筑、坠物风险极高,仍违规停放车辆,客观上放大了受损风险,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综合全案事实、双方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法院最终酌定猫主人姚某承担70%赔偿责任,某汽车养护中心自行承担30%损失责任。

法官说法

高空安全无小事,文明养宠、规范停车缺一不可。

对于宠物饲养人而言,饲养宠物既是个人权利,更是一份责任。高层住户饲养宠物,务必做好封窗、加装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履行看管义务,杜绝宠物高空坠落。一旦发生伤人、损物事故,饲养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广大车主、经营商户而言,切勿心存侥幸违规停车,高层建筑楼下、禁停区域均为高风险停车区域。违规停放车辆,一旦遭遇高空坠物致损,自身过错将成为追责减责依据,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遭遇高空坠物、宠物坠物侵权纠纷,务必留存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维修票据等完整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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