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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设备安全、涉老消费、公用事业收费等痛点 四川市场监管发布4起典型案例

2026-10-26 21:09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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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从无证充装LNG气瓶,到拿“专利证书”忽悠老年人,再到燃气公司虚列收费、无照促销“神水”……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二批执法为民典型事例,集中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在特种设备安全、涉老消费、公用事业收费等领域的执法成效,以典型案例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基层执法乱象整治走深走实。

案例一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充装案

2025年1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有LNG箱式集成撬1套,含汽车用液化天然气加气机2台、液化天然气储罐1个、低温潜液泵泵池1个,有LNG充装记录但无《气瓶充装许可证》。

经查,该公司于2025年9月两次购进LNG28.32吨,货值金额119087.2元;2025年9月至10月,其在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向4家公司所属车辆充装26.905吨,货值金额113132.59元,其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LNG气瓶充装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及危害后果,基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时间超过一个月不足三个月,案发后立即停止充装活动,未发生人身财产损失,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整改安全隐患等因素,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罚款3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3132.59元。

典型意义: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服务型执法导向,首次采取“边调查、边指导、边整改”路径,作出“不予取缔LNG箱式集成撬、不予没收违法充装气瓶、不予高额罚款”的包容审慎决定。直接减少企业经济支出逾600万元,将“无证运行”高风险状态转化为“合规运营”长效安全机制。企业预计合规运营后可提供50个就业岗位,每年节约运输成本逾300万元。

案例二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查处绵阳某医疗器械公司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案

2026年1月,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接到网络舆情反映,绵阳某医疗器械公司涉嫌以虚假宣传手段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理疗产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突击检查,发现其以“免费体验”为名,组织老年群体参与“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的体验活动,并同步销售该治疗仪。同时,还发现其在经营场所内举办“年终感恩大酬宾”促销活动,设置“砸金蛋”抽奖环节,向消费者赠送多种奖品,其中促销奖品“可喜安保健石饰品”包装上印有专利号为ZL200910149915.8的发明专利证书图片,并标注“释放远红外线和负离子”“屏蔽有害电磁波”等暗示具有“保健”“养生”功效的宣传用语。

经核实,该专利系“一种具有保健功能的人造石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审查仅针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从未对产品保健功效的真实性作出任何行政确认,对老年消费者构成明显误导。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维持现场秩序,耐心安抚老年群众情绪,并面对面解释“有专利证并不等于功效被官方认可”“专利审查不验证保健效果”等法律常识,帮助老年人识破营销话术,避免上当受骗。鉴于当事人配合态度较好、整改措施到位,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典型意义:

从舆情接报到立案查办快速响应、高效推进,以强有力的执法行动回应社会对涉老消费乱象的忧虑,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办案机构准确厘清专利审查与功效认定的法律边界,揭穿“有专利证即代表功效被认可”的认知陷阱。在执法过程中,同步向在场老年人开展即时普法,帮助老年消费者提升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将执法办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

案例三

威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威远县某燃气公司虚列服务项目收取不合理费用案

2026年3月31日,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威远县某燃气公司开展燃气安装价格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2025年4月10日制定的燃气安装工程费用明细清单内列有管理费、监理费、管沟开挖费等多项收费项目。其无法提供监理资质证明、第三方监理委托合同,以及管理费、管沟开挖费对应的真实服务依据与支出凭证。

经查,该公司2025年4月10日自行制定农村居民燃气安装费用明细,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3月31日,向其辖区3户新增农村用气居民按照该安装费用明细收取管理费400元/户、监理费300元/户、管沟开挖费300元/户,累计违规收费3000元。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构成虚列服务项目收取不合理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综合考量其已全额退还违规收费、主动整改的情节,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9000元。

典型意义:

公用企业须严守收费合法合规底线,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秩序。

案例四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郑某虚假宣传及无照经营案

2026年3月19日,叙永县市场监管局对叙永县蓉和盛世酒楼宴会厅一场面向老年群体的电器促销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郑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借用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资质,于2026年3月12日至19日组织美菱牌净水器、破壁机等电器促销活动,现场参与群众最多达300余人,其在宣传中将不明液体倒入鱼缸致鱼翻肚后,放入净水器净化水中使其“复活”,暗示净化水具“解毒”功能;宣称净化水敷眼可缓解眼睛干涩;宣称赠品电饭锅可减少糖分摄入、降血糖。上述宣传均无科学依据或功能证明。

经核实,其销售总额80700元,各项成本合计118441元,无违法所得。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该局对其罚款20000元,对无照经营行为责令改正、不再罚款,并将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涉嫌出借营业执照线索移送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典型意义: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维持秩序并逐人耐心劝导,提醒老年人理性消费、大额购买前与家人商量,从源头减少盲目消费损失,确保老年群众的每一笔消费都有人管、每个诉求都有回应。办案人员多次上门走访涉案老年消费者,既查清案件事实又摸清群众诉求,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执法部门真心实意为他们着想、替他们排忧解难,增强群众对监管工作的信任和认同。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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