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评论 | 贯彻实施新条例 推动药品安全与产业发展协同共进

2026-11-02 16:46 市市场监管局

0

分享

扫码分享到微信
使用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6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进一步细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兼顾安全底线与创新激励,为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笔者认为,药品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药品流通风险管控不足等问题。部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委托生产管控不严,少数流通环节进货查验流于形式,给群众用药安全埋下隐患。儿童用药、罕见病药研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临床急需药品供给存在短板。

此次《条例》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一方面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全链条中的主体责任,完善药品委托生产、流通追溯等制度,堵住质量监管漏洞;另一方面设立市场独占期等创新激励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罕见病治疗用药给予政策支持,激励企业投入研发,推动临床急需好药新药供给,实现严监管与促创新双向发力。

药品安全无小事,法治护航无止境。相信随着《条例》落地实施,监管部门持续强化执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业自律不断加强,药品市场环境将持续净化,群众用药安全更有保障,医药创新活力持续释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药品的健康需求。(刘婷)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吴山冠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1-23-3-2-0008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