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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作假 自贡工商查封87件歪名牌

2015-02-05 14:28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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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工商局开展为期三月的“红盾春雷”专项行动

当前,正处于岁末年初,元旦春节期间,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市场活跃、商品消费集中、消费活动激增,市场违法行为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此,自贡市工商局昨日召开“红盾春雷2015”新闻通气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从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3月31日,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执法维权、红盾为民”为主题,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红盾春雷2015”专项行动。

典 型 案 例

购房被侵权 开发商被罚9.3万

近日,自贡市某房屋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期间,与按揭购房者签订自己事先印制好的、统一格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据此,当事人向按揭购房者滥收费用,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这些费用都不应由购房者缴纳。

对此,工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对该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侵害购房者权益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9.3万元。

服装傍名牌 工商现场查封87件

今年1月,工商部门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会同利郎(中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依法对位于某镇的利郎服装专卖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门市内摆放的部分“LILANZ”、“LILANZ利郎”服装涉嫌非利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出品。执法人员扣封了现场87件标称“LILANZ”、“LILANZ利郎”的服装,案值11.02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假酒换新装 工商查获罚1万元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红盾春雷2015”行动中,一举查获某镇店面销售的500ml装45%VOL“五粮春”浓香型白酒10瓶、500ml装50% VOL“五粮醇”浓香型白酒4瓶和500ml装52%VOL“五粮液”浓香型白酒1瓶涉嫌为假冒产品。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工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扣押的侵权“五粮春”白酒10瓶、“五粮醇”白酒2瓶和“五粮液”白酒1瓶;罚款10000元整。

维 权 建 议

日常多留证据 可拨12315投诉

自贡市工商局副局长罗坚在会上表示,“红盾春雷行动2015”包括“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医疗服务行业中的违法行为”和“整治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中介机构”5个专项行动。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自去年12月23日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5”行动以来,截至今年1月28日,自贡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 1323 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225户,清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23个,重点领域53处,取缔无照经营79户,先后查获假冒名酒846瓶,货值金额11多万元;假冒名牌香烟360条,货值金额2.3万元;“傍名牌”男女皮包92个、服装115件,货值金额12万多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

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消费时要看店家资质,索要发票,多留证据,便于日后维权。此外,消费者遭遇侵权,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周洁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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