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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查处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 废机油去向引关注

2015-03-18 22:48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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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徐昭磊)汽车每行驶5000公里或3个月就要更换一次发动机机油,这是大家都了解的。但却从来没有人关注更换下来的废机油去了哪里?

近日,自贡市环保局查处全市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某公司伙同陈某等人非法处置汽车发动机废机油6.2275吨,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市公安局已经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人、取保候审2人。

随着我市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曝光,我市汽车废机油的去向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拆卸平台及下面的收集池607

案件

非法处置废机油涉嫌污染环境罪

2014年12月24日,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我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收集的报废汽车发动机内废油(废机油)暂存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擅自将暂存的报废汽车废油转移到四川省内江市星火化工厂等单位,同时未能提供利用、处置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14年12月29日,市环保局于决定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调查证实,该公司伙同陈某非法处置的汽车发动机废机油重量达6.2275吨。

今年2月12日,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2月13日受理此案,并开始侦查。

拆卸平台及下面的收集池14608

早在2012年10月,市公安局就和市环保局联合行文《关于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决定在全市建立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15年1月22日,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动执法联席会议。经过协商议定,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可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联席会议。建立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强化日常联动执法。负责联动执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协调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规范联动执法程序。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加强案件风险研判。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动执法效率。

目前,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市公安局已经刑事拘留犯罪的嫌疑人3人,取保候审2人,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陶朝京介绍,这也是我市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

池旁的抽油口610

释疑

一升废油可污染100万升的饮用水

为何非法处置机动车废机油会涉嫌污染环境罪?

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介绍说,废机油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危险废物类,对环境危害极大。资料显示,一桶废油为180公斤,可污染45平方公里水面,自然消除其污染需要40年;一升废油可污染100万升的饮用水和40平方米的土地,污染的水相当于14个人一年的用水量。

陶朝京解释说,该公司伙同陈某非法处置的汽车发动机废机油重量达6.2275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第3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

现状

今年我市还没有受理转运废机油申报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有30万多辆机动车,平均每辆车每年大约会做两三次汽车保养,每次保养要倒掉约二三公斤的废机油,粗略估计,仅机动车方面,我市一年产生上千吨废机油。既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那么,这些机动车维修废机油是否都按规定得到处置了呢?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可以处理除医疗废物外危险废物的企业,也就是说,每年我市产生的机动车废机油只能转运到外地处置。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5号令)第四条规定:第四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然而尴尬的是,据市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在我市环保部门申报转运危险废物的汽车企业仅有5家共5个批次,其中申报转运机动车废机油的企业仅有1家的1个批次。而2015年至今还没有一家申报的企业。“申报转运的数量和实际产生废机油的数量相比明显偏少。”

调查

废机油大部分流入地下市场

在记者调查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汽车维修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的大部分废机油都流入了地下市场。该负责人的维修店内每月都能产生大量的废机油。“这些机油一般不会倒掉,而是收集到一起,等‘油贩子’来收购。”据该负责人介绍,收购的价格大约在2、3元钱一斤,“至于对方有没有回收废机油的资质或者收去做什么,我们一般都不会过问。”

“油贩子”回收废机油干什么呢?在调查中另一位汽车维修店店主表示,“油贩子”回收之后,会倒卖到一些加工作坊,“价格大约按照200升的大桶每桶450元计算。”该店主告诉记者,“现在因为价格太低,有的回收之后先存放起来,也有的倒卖到外地加工厂,主要用来炼油,再就是掺和一些添加剂,经过提炼,黑乎乎的废机油就变成了金光闪闪的新机油。”

声音

一旦发现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认为,管理机动车维修业产生危险废物存在诸多难点,如量多分散,造成了监管难度较大,违法隐蔽,取证困难等。“所以在之前,废机油的处理一直是环保执法部门监管的盲区。”

随着这宗涉及废机油的全市首例涉嫌污染环境案的曝光,也使得废旧回收利用这个一直为造假提供原材料却长期被监管部门所忽视的行业,开始进入环保部门的视线。应当如何规范这一行业,使其不至引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正在引起我市环保部门的思考。

针对这个难题,徐明远给出的态度是,继续加大对非法处理废机油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此等违法行为,将立即立案查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相关新闻

“利剑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自今年1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3月12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72人次,执法车辆224台次,对382家工业企业及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全市共对47起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排污等行政命令;对11起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严重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人,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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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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