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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起 部分车管所业务办理地点有所调整

2017-11-08 22:50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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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网讯(记者 叶艳 李秋玥)8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因办公地点调整,自13日起,部分车辆管理所车管业务办理地点将有所调整。

原在自流井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高新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贡井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的车管业务将转到自贡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贡井分所(贡井区长土镇洞桥村11组<普众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办理;

原在大安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的车管业务将转到自贡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大安分所(大安区大山铺镇松林社区北环路自贡东客运站一楼<川南皮革城对面>)办理;

原在沿滩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的车管业务将转到自贡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沿滩分所(沿滩区沿滩镇开元南路沿滩区交警大队旁)办理。

编辑:周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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