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鸿)日前,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珠宝店在公交车上发布的车身广告有“新一代结婚钻戒‘炽焰’专利99切面”“‘炽焰’专利99切面珍藏级钻石,为珍藏,更为让世代景仰”等内容。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也张贴有该款钻石的宣传海报,其内容与车身广告内容一致。
执法人员查明,“炽焰”系列钻石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当事人为宣传和更好地销售“炽焰”系列钻石,于2019年3月委托四川某传媒有限公司在9路、31路等公交车上发布自行设计的“炽焰”系列钻石的车身广告,并于2019年12月开始在店内张贴“炽焰”系列钻石的宣传海报。上述车身广告和宣传海报中均宣传了“炽焰专利99切面”,但广告中未标明其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规定。
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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